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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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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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下午,在平罗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内,办案人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平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认罪认罚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此次“零接触”开庭是该院与平罗县人民法院、看守所相互配合远程视频庭审的第一案。
本案被告人目前被逮捕羁押在看守所,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与平罗县人民法院密切沟通,在征得本案相关参与人同意的基础上,决定在检察院采取远程视频形式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音视频连接清晰、顺畅,庭审程序条理规范,秩序井然,办案人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意见,在依法对被告人完成指控的同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提请公诉的罪名成立,当庭作出有罪判决,并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检察机关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了远程提讯、远程出庭,在避免了人员聚集引发感染病毒风险的情況下,既节约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实现了办案防疫两不误,确保了防疫特殊时期执法、司法整体效果的规范和统一,为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彰显了检察担当。